正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其次,龙教授在此似乎是要确立一种强调证据数量的证明标准,即对所有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至少要有两个证据,因为一个证据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印证的。两个四分之一的证明或者四个八分之一的证明相加可以构成半个证明。

18世纪以后,在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的影响下,崇尚自由权利的学者对以刑讯逼供为特征的法定证据制度进行了批判。不同民族的神明裁判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古代巴比伦人的水审法标准就与古代日耳曼人不同。由此可见,这种证明模式适用于那些以专业而且高尚的精英法官为主体的司法系统。还可以弥补司法人员素质水平的不足,防止和减少司法腐败。法定证据制度是对自由证明的彻底否定,而自由心证制度又是对法定证明的彻底否定。
而且,补强证据规则自身的理论基础也不够坚固,正如亚历克斯·斯坦所言,在一个通常允许裁判者依据单一证人证言将被告定罪的法律制度中,为这一补强要求寻找理论基础,是非常困难的。此外,法定证据制度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刑事审判中可以使用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书证(商业财会文书)。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中,用户可以生产、使用、交易线下难以获得甚至没有的物品,可以享受线下难以享受或无法享受的体验,可能推动产生全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
充分利用全球资源,提前布局确定性高的关键环节,加大对芯片、GPU等关键技术的布局。元宇宙从科幻概念成为现实应用,将形成与现实世界映射交互的虚拟世界。在发展模式、路径尚不成熟和国际竞争优势尚未确立的阶段,注意监管措施的外溢影响,在果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聚焦充分利用备案、公示、发布最佳实践等柔性监管手段。危害用户身心健康和社会秩序的风险。
一方面,在场景应用的推动下,不同技术在组合、融合的过程中,很可能从量变到质变,推动新的技术变革。由互联网企业运营的元宇宙,可成为脱离于真实世界传统国家的自治网络社会。

元宇宙的应用离不开各种智能穿戴设备,长时间的设备穿戴和接口接入会给用户身心带来伤害,需要关注未成年人数字成瘾等不良后果。为此,需要在正确认识元宇宙发展的同时,审慎研判其带来的各类风险,提前布局治理方案。考虑到元宇宙生产生活场景更丰富,用户活动轨迹的全过程数字化,有关破坏性事件的突发性可能更强、波及面更广、危害性更大。元宇宙生态中的劳动者、消费者、经营者的权益都可能遭受侵害。
通过明确细化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治理领域法律的延伸运用,为元宇宙发展划清红线、指明方向。借助元宇宙概念进行投机、炒作也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侵害个人权益、影响生态和能源安全的风险。随着NFT(非同质代币)、虚拟货币等新型数字财产有了更广泛的投资交易空间,容易为新形式的洗钱、赌博、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通道。
通过发布政策指引,确保创新链发展链正确发展方向。第一,加强依法治理、风险治理和综合治理。

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会借机利用、捆绑,甚至虚构元宇宙概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元宇宙本身的跨国运营特性,也会带来频繁的用户数据出境安全问题。
相对于既有网络平台,元宇宙生态更容易形成闭环,不同元宇宙之间互联互通的难度更大人大代表通过参加大会审议与表决,直接参与行使国家立法权。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实现贯彻中央精神与符合法治规律相统一、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全过程民主与时俱进上升为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许多改革举措都涉及立法体制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问题。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评估论证,从立项这一工作源头上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保证立法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在编制过程中,向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有关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建立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并向常委会党组会议、委员长会议报告联系代表工作情况。贯彻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以下几点原则: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在常委会会议期间与列席代表座谈交流,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创新举措。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推进立法公开、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实现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理解把握全过程民主这一重大论断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原则要求,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创新民主方式、改进民主举措,发挥全过程民主的优势特点,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立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丰富实践充分证明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展现出全过程民主的立法实践全景图。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对其中反映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项目,及时纳入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机关不断加大立法公开力度,抓住法律草案审议前、中、后三个重要环节,生动讲述立法故事、全过程民主故事,让国内国际更好地了解全过程民主的立法实践,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87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有约110万人次提出300多万条意见建议,许多重要意见得到采纳。法律草案一般通过中国人大网代表专区征求代表意见,一些重要法律草案还专门寄送给每位代表征求意见。实现全过程民主,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人民群众对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最有发言权,备案审查工作为社会公众反映意见搭建了立法参与的平台,有利于在民主监督中有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充分发挥法规备案审查的监督功能。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立法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增加规定了法律案通过前评估等措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更丰富的民主形式、更畅通的民主渠道,把全过程民主贯穿于立法全过程,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动力和制度保障。
在法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立法意见,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座谈研讨、法律草案通过前评估等立法工作。论证会主要是针对法律案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听取行家里手、业务部门等的意见。
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多轮次邀请与法律案有关的机关、团体、专家、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参与座谈,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建议。立法法、监督法规定,公民、组织可以对其认为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等提出审查建议。2015年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中,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扩大到基层组织的建议被吸收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439位代表,其中,16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的就有92位代表。
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的作用。
全过程民主的实现为了人民,全过程民主的实施依靠人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于人民。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和《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2020年,上海虹桥街道就16部法律草案召开180余场座谈会,近3000人次通过联系点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发挥人大代表在法律案起草、论证、调研等各环节的作用,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意见。 |